2025年4月2日,美国颁布发表对中国输美商品征收“对等关税”。美方做法不合适国际商业法则,也危及全球经济成长和产供链不变。按照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关税法》、《中华人平易近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平易近国对外商业法》等法令律例和国际法根基准绳,经国务院核准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布告,自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所有进口商品加征34%关税。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之前,货色已从启运地启运,并于2025年4月10日12时01分至2025年5月13日24时进口的,不加征此次加征的关税。